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四名港大學生今日(8月18日)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宣揚恐怖活動罪被捕。
他指出宣揚恐怖活動乃嚴重罪行,可能會激發其他人參與恐怖活動;任何身份的人犯法都要付出代價,警方都會一視同仁。
他認為學生或其他特定身分能否構成求情因素,只能由法庭決定,不影響警方的檢控行動。又強調若發現任何人或組織犯法,尤其是港區國安法,或與外國有不尋常的金錢往來,都會全力調查。
鄧炳強指出,對於「孤狼」案,一般評論當然不會犯法,但如有煽動成份,則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宣揚恐怖主義的,則可能違反國安法。
警方今晨拘捕四名學大學生,涉於7月7日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緊急會議中觸犯《港區國安法》第27條,干犯宣揚恐怖活動罪。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直播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