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在香港襲擊梁振英 黃毓民周四東區法院提堂

被指在香港襲擊梁振英 黃毓民周四東區法院提堂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去年7月3日,在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涉嫌向梁振英掟杯一案,被警方正式落案起訴,今日(8月18日)下午,他抵達中區警署處理相關事宜。當他離開警署之後,他表示被控「在香港襲擊梁振英」。

黃毓民在進入警署前,與支持者高呼「打倒689,毋懼政治檢控」口號,他又指出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行為應只受到立法會議事規則規範,當日掟雜物時,主席已運用議事規則驅逐他離場,質疑特首梁振英憑甚麼作出撿控。

【黃毓民指毋懼政治檢控】立法會議員黃毓民今午接受警方邀請,前往中區警署報到,就警方對他在去年7月初在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涉嫌向梁振英掟杯一案,作出正式起訴。黃毓民在進入警署前與支持者高呼「打倒689,毋懼政治檢控」口號,他又指出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行為應只受到立法會議事規則規範,當日掟雜物時,主席已運用議事規則驅逐他離場,質疑特首梁振英憑甚麼作出撿控。黃指事件實為一宗政治鬥爭,嘲諷梁自比毛澤東,與人鬥又與天鬥,但到最後都是「瓜柴」。他又表示自己絲毫不懼,將會作出自辯,又指到時一眾議員,主席和高官將會被傳召,將會「十分好玩」。

Posted by PassionTimes 熱血時報 on Tuesday, August 18, 2015
他在警署逗留不足半小時就離開,並在門外宣讀了有關罪名,內容指他違反普通法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而被控詳情為黃於去年7月3日,在香港,襲擊梁振英。



黃毓民將於本星期四(8月20日)早上9點,於東區法院提堂。他表示不會認罪,並要求控方提供證據及證人,自己亦會提供證人,他屈指一算,自己證人名單有過百人。

他又指自己不斷創造歷史,例如五區公投、拉布、掟嘢,今次就創造了香港立法機關的歷史,就是一個立法會議員,在議事廳受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之下,被港共起訴。

【黃毓民被控在香港襲擊梁振英】

【黃毓民稱證人名單過百人】就去年7月3日在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涉嫌向梁振英掟杯一案,立法會議員黃毓民被正式起訴。他今午離開中區警署報到時,宣讀了有關罪名,內容指他違反普通法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而被控詳情為黃於去年7月3日,在香港襲擊梁振英。黃毓民將於本星期四(8月20日)早上9點,於東區法院提堂,他表示屈指一算,自己證人名單有過百人,並指自己又創造歷史。

Posted by PassionTimes 熱血時報 on Tuesday, August 18,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