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遊行後5人非法集結罪成 判囚4個月

6.9遊行後5人非法集結罪成 判囚4個月


2019年6月9日民陣遊行後,大批示威者於立法會一帶集結,期間拆下欄杆等雜物堵路,4男1女被警方即場拘捕。

5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經審訊後裁定罪成,今日(7月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以雜物堵路等行為已超越爭取和平訴求,會令其他人合理地害怕,破壞社會安寧,因此需判處阻嚇性刑罰。

案件編號:ESCC 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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