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國防部新修訂相關辦法草案,規定轄下科研機構「中山科學研究院」的人員,包括院長、副院長,以及替代役等約一萬人,日後離境前須事先申請;即使獲批,亦不可在大陸、香港、澳門等地轉機,更不可進入這些地區。
草案說明,中科院致力防務科技與武器裝備等研發,涉及軍事機密,均屬機密保護法等相關法令範圍,應依法善盡機密維護之責,以確保台灣安全及利益。
2021年5月,台灣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部分條文,規定中科院人員應經中科院核准方可離境,至於核准條件與程序等,皆由台灣的國防部決定。
這份草案又提到,相關人員未經批准出境,除了會依違反入出境及移民法、機密保護法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法律,由各相關主管機關依法處罰外,亦由中科院檢討行政責任。
(圖片來源:Pakuta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