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國籍吳姓大學生去年前往台灣作交換生時,被指去年在汽車旅館內,強姦一名來自香港的女同學,當地法院今判被告入獄1年半。
據《自由時報》今日(6月24日)報道,事發於去年 4月19日晚上,吳與來自香港的女事主到左營高鐵站附近遊玩,當晚已10時多,吳以超過宿舍管制進出時間為由,向女生提議到汽車旅館渡宿一宵,還向女事主保證不會亂來。豈料一進房間,被告便露出狼相,強迫女事主性交,雖然女方已當場表明「不可以」,但最終也被強行侵犯。
女事主受辱後,曾致電回港向香港男友哭訴道歉及求助,吳見情況不妙,退房後主動向學校自首並帶女事主到醫院驗孕。
高雄地院審理案件時,被告在庭上聲稱自己和港女當時兩情相悅,且提出兩人在通訊件上早有曖昧對話作證,但法官認為女事主當場已表明拒絕,故判被告有罪。
法官指被告合乎自首條件,加上他已經返回大陸,仍多次申請來台到庭受審,犯案後態度良好,故由原本可判刑3年以上,現只輕判監禁 1年半,案件也許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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