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11恐襲後,美國國家安全局以調查涉嫌恐怖主義相關活動為名,一直以《愛國者法案》第215 條,大規模地監控公眾的通話數據。而前中情局承辦商僱員斯諾登在2013年6 月透過傳媒,揭露美國國安局在一個名為「棱鏡」之計畫中,大規模對美國國民的通話作出監控後,美國民眾逐漸意識到保護個人資料和私隱的重要性。
美國參議院在6月2日作出表決,以67票贊成、32票反對,通過《美國自由法案》,此法案除了限制國安局大規模監控公眾通話數據記錄外,還把儲存通話數據的責任交給通訊公司,國安局若要取得通話數據紀錄來協助調查,必須先獲得外國情報監控法庭許可或在緊急狀態下,才可以向通訊公司索取資料。但對於一些恐怖分子,以及聯邦機構對特定的嫌疑人,則可以進行不間斷的監控。
美國總統奧巴馬在Twitter表示歡迎法案通過。現時美國國安局的通話數據監控項目,仍處於暫停狀態,當《美國自由法案》經奧巴馬正式簽字後,國安局會獲得6 個月期限之授權,繼續進行監控項目,並必須在限期完結前,移交儲存通話數據的責任給通訊公司。
(圖片來源:the Guaridan 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