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超雄聯同新移民團體 促社署放寬雙非童申領綜援條件

張超雄聯同新移民團體 促社署放寬雙非童申領綜援條件


2013年年底,社區組織協會協助新移民申請司法覆核,謀度推翻來港七年才可申領綜援的規定,結果勝判,令新移民來港滿一年即可申請綜援。截至去年9月底,新增逾7,000宗居港少於七年人士的綜援申請,當中近6,700宗獲批。據《明報》今日(3月19日)報道,一個關注新來港人士的團體同根社,昨日聯同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召開記者會,要求進一步放寬雙非童申請綜援之條件。

同根社發言人在會上表示,雖然雙非童在港享有居住及免費教育權利,但在申領綜援時,需要由另一綜援申領者任監護人,而該監護人必定要與申請的雙非童同住,但現時的雙非家長,卻因此而不符合有關條件而未能作出申請,故要求政府放寬規定,讓無領綜援的親友或社工代為做監護人,讓雙非童更容易申請綜援。

報道指社署初步回應時稱,申請綜援一般以家庭為單位,強調只在特殊情况下,才會考慮酌情容許兒童獨立申請。社署又認為,非港人家長應為在港出生的子女作妥善安排。

翻查資料,張超雄去年在立法會就促請港府處理雙非跨境學童問題發言時,一直都認為雙非孕婦及雙非童問題,是曾蔭權在任期間,未有作出妥善處理所致。而在討論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所提出的「港人優先」議案時,張超雄也認為香港社會問題的罪魁禍首,並非新移民,而是政策的失誤、規劃失誤、地產霸權及官商黨勾結,故此斥責范所提出的「港人優先」議案分化香港新舊移民,間接打壓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