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扶手電梯意外 承辦商奧的斯判罰32萬元

朗豪坊扶手電梯意外 承辦商奧的斯判罰32萬元



旺角朗豪坊去年3月發生的扶手電梯意外,電梯承辦商奧的斯被罰款32萬元。

控罪指,「奧的斯」沒有確保所承辦的自動梯的定期保養,妥善地進行,案件今日(3月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辯方承認未有妥善進行維修保養。

「奧的斯」的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師則不認罪,案件將於5月再審,至於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人員早前已經認罪,被判罰款6千元。

機電署今晚回應事件,指於去年5月就事故完成技術調查,總結事故成因是主驅動鏈斷裂,以及用以監察主驅動鏈斷裂或過度延長的保護裝置雙重失效,導致附加制動器未能啟動以制停自動梯。經詳細調查後,機電署發現奧的斯電梯作為該自動梯的保養承辦商,未能確保有關工程妥善進行,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相關規定,因而提出檢控。

機電署歡迎法庭裁決,署方會繼續就該事故向奧的斯電梯展開紀律研訊。署方亦已加強巡查爬升高度為15米或以上的自動梯,並向全港註冊自動梯承辦商和註冊自動梯工程師發出通告,敦促業界須根據《升降機工程及自動梯工程實務守則》的要求,確保自動梯處於良好的操作狀態,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事件發生在去年3月25日,位於朗豪坊的一段長電梯,突然停止並向後運行,導致18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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