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為何爆發反同性婚姻合法化示威?

法國為何爆發反同性婚姻合法化示威?

正當香港還為立法保障同性戀免受歧視而喋喋不休,連黎天王和Vivienne Westwood等名人都舉起「撐同志,反歧視」的標語支持之際,法國已經準備通過法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有法國民眾在上星期日(113日)組織遊行反對立法,示威人士聲稱有80萬人參加。


(圖片來源: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追源溯本,這條承認同性合法婚姻的法案是現任法國總統奧朗德(François Hollande)在上年競選時承諾的。那時支持同性婚姻的法國民眾高達六成,但當奧朗德要履行承諾立法令同性婚姻合法化時,卻因為其法案的內容而引起法國社會不小的分歧。

根據上周法國《新觀察家報》(Le Nouvel Observateur)的調查指,有五成的受訪者表示反對同性戀家庭領養小孩。而奧朗德的法案正正就是要保障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享有同等的人權,當中自然包括領養小孩的權利,甚至建議提供經濟支援給有需要的同性家庭作體外受精等生育用途。這些法案內容使同性和異性家庭擁有同等權利,深深撼動了某些宗教的信條及打破了傳統右派的保守思維,觸動了他們的神經,使之惱羞成怒組織這次的示威。然而事實是,在法國支持同性婚姻的比例仍佔五成半。

有份組織遊行的法國諧星巴卓(Frigide Barjot)發表了極其自相矛盾的言論,她說自己支持維護同性夫婦的權利,但卻強烈反對同性婚姻,乃至於要賦予他們與異性家庭一樣可以領養小孩的權利她亦大為反對,並聲稱這是在為「所有人」而遊行。然而這「所有人」當中似乎並沒有包括同志在內。

而另外一些發起遊行宗教團體,包括天主教、猶太教和回教都發表了類似的矛盾言論,指同性戀者是應該享有同等人權,但一提到要立法保障時便面色一沉。法國猶太教大拉比(老師)伯恩海姆(Gilles Bernheim)指「性別是一個上天安排給人的社交角色,我們必須接受。而現在的危機是我們用法律去定義誰可成為父母,這影響了小孩對正確父母身份的定位,這些事是輪不到國家去決定的。」穆斯林的遊行團體亦指同性戀社群要求越來越多,論調和香港的保守派人士類似,似乎無論走到世界那一處,也總有這種不尊重人權和個人選擇的專制封建宗教團體在呼天搶地。而這些宗教團體卻偏偏聲稱遊行是與宗教信條無關,更信誓旦旦的說自己不反對和不歧視同性戀,真的令人完全摸不著頭腦。

法國的政治學者莫伊西(Dominique Moïsi)嘗試解釋這種不合邏輯的說法,他指教會認為人們支持同性婚姻,只是因為這是一件「新潮的事」,意指風潮一過便會無人問津。所以教會的立場是不希望這方面的政策有任何太快、走得太遠或太激進的腳步,冷處理就好。但很明顯這次法案的內容,遠遠超出了他們可以接受的地步。另外莫伊西又認為同性家庭領養小孩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指要提供經濟支援讓同志「製造」自己的小孩則是走得太遠了。有關法國這次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爭議,已不是單純在討論是否支持同性婚姻,而是演變成爭論同性家庭是否享有領養小孩的權利。反觀香港,連立法防止歧視的辯論也被立法會的守舊勢力否決。兩地的討論水平真是差之千里。

早於1999年,法國便承認了同性伴侶(pacte civil de solidarité)的法律地位,離同性婚姻只有一步之遙。支持法案的同性戀團體發言人高更(Nicolas Gougain)指出現在法國已經有很多小孩在同性家庭中長大,認為要討論小孩所謂「正確」的家庭觀只是偽命題。支持通過法案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要認同及保護所有人的家庭。」這也是與1948年聯合國所發表的《世界人權宣言》一脈相承:「要保障所有人生而擁有同等的尊嚴和人權,是所有人,不只是某些人或大部分人的人權,是所有人的人權都要受到保障。」面對宗教團體和保守派的抗議,法國總統奧朗德指一定會完成同性婚姻的立法,因為這是有關「所有人的婚姻」(marriage for all)。當法案正式通過後,他十分樂意出席法國第一個同性婚禮。

法國首都巴黎在上星期日有80萬人參加反同性婚姻示威,以保守派和宗教團體牽頭,遊行中舉起「孩子利益被忘記」及「孩子需要一父一母」等標語,這些政治與宗教團體聲稱行動與政治和宗教無關,也指他們不是在歧視或反對同性戀。在巴黎的整個示威過程中,有一名支持同性婚姻的女性被反對立法的天主教徒用雨傘攻擊,警察很快到場將出手傷人的示威者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