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反東北示威者非法集結罪成 明年2月判刑暫准保釋

13反東北示威者非法集結罪成 明年2月判刑暫准保釋



去年6月13日,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申請期間,有反對撥款的示威者被指衝擊立法會大樓,13人被控以非法集結罪。今日(12月30日)他們於東區法院均被罪成,案件將押後至明年2月19日判刑,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期間各人可以繼續保釋。

至於企圖強行進入罪,裁判官溫紹明表示,由於罪行相關行為包含在非法集結罪內,性質相近故判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溫紹明又指,無意輕判或重判被告,只會判處一個與被告行為相對稱的刑期,並相信判刑不會阻嚇其他人,他指不會做的人,有獎都不會去做,要做的人,就算有阻嚇性都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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