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市民影片證清白 「鳩嗚」男脫襲警罪

獲市民影片證清白 「鳩嗚」男脫襲警罪

據港台新聞報道,一名18歲男子在去年11月底佔領期間,被警方指在旺角清場後,參與「鳩嗚」行動時襲警,案件今日(4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聆訊,最終裁判官裁定被告無罪釋放。 

報道稱控方指控被告當日曾兩度用右手推撞警員黃永光,但由一名不認識被告的市民所提供之影片中,可見當日被告右手一直拿著手袋,故認為控方之指控並非事實。 

早前已有多名參與佔領及「鳩嗚」行動人士,因警方之證供與事實不符而獲得脫罪。更有法官指作供之警員為不盡不實之證人,要求將案件轉介至投訴警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