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一名陸婦要生要死的登記

記一名陸婦要生要死的登記



今早,我夫婦倆前往政府的「生死登記處」為小兒辦出世紙。我們預約的時間是10點,拿好籌後,我們便安然坐着,等候辦理。不久,一陣大鬧聲傳來,整個登記處的人都為之震動,一名操大陸口音的女士與登記官爭執,細聽之下,原來是中港家庭,孩子和母親住大陸,父親是香港人,母親帶不齊證件,要求登記官「通融」一下。登記官的回覆我聽不到,但婦人提高嗓音,嚷着要登記官「通融」,又說他死板。吵鬧完之後,婦人就大動作站起來,氣沖沖走了。後事如何,我不知曉,但她走了之後,一切回復平靜,登記官繼續辦理下一個登記。

我想,這真是他媽的「文化差異」 呀,帶不齊證件,靠吵就能辦到證。香港是個講規矩的地方,就算真是丟失了證件,也要先去警署報失,再拿報失證明去申請,雖然是煩,但不是靠吵別人就會給你香港出世紙的。大陸或許有後門,但香港珍貴之處正是有一套殖民地時代留下的規章制度。但香港的優良傳統,還能維持多久呢?我不樂觀。若任由香港赤化,難保香港有一天會變成吵兩吵有證,甚至是「封利是」有證的社會。


(圖片來源:入境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