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7人被判721暴動罪成 判囚25至37個月

林卓廷等7人被判721暴動罪成 判囚25至37個月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名人士,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7人早前被裁定罪成。

案件今日(2月2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林卓廷被判入獄37個月,其餘6人判囚25至31個月。

法官陳廣池指出,2019年暴力事件此起彼落,本案性質特殊,判刑不能輕輕放下。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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