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未經登記電動車送外賣 46歲男子被捕

涉用未經登記電動車送外賣 46歲男子被捕


警方今日(12月10日)於將軍澳銀澳路一屋苑巡邏期間,截查一名46歲姓楊的本地男外賣速遞員,涉嫌使用一輛未經登記的電動車運送外賣。

經初步調查,該男子涉嫌違反了「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 「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罪,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警方呼籲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單車徑及行人路上使用,市民必須遵守相關法例。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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