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月20日,已清拆的屯門新發邨發生了一宗涉及13歲未成年受害人的強姦案。該女童事後患上抑鬱症,多年來出入精神病院,最終於1999年跳樓輕生。
涉案男子事後逃逸,但在單位櫃上留下掌紋。警方經過多年追查,在2021年一次截查,以「強姦」及「搶劫」罪拘捕一名現年60歲的本地男子。
被告今日(11月28日) 在高等法院承認「強姦」罪,被判處監禁7年。
現年60歲被告王晉全,報稱任職替工廚師,被控於1983年1月20日,在屯門新發邨某單位強姦及搶劫女童X港幣約100元。
案件編號:HCCC 4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