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貪污調查揭發多人參與「傀儡保險代理」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勾當,訛稱經手處理478份保單以獲兩間保險公司發放佣金共約5,200萬元。案中主謀,即一名保險公司前分行經理,以及12名「傀儡保險代理」,今日(11月23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案中主謀盧彥樺,32歲,為富衛人壽保險前分行經理,承認共20項罪名,即2項串謀詐騙,以及18項串謀洗黑錢。
同案12名被告,年齡介乎24至61歲,分別為盧彥樺所屬富衛團隊的七名保險代理陳家裕、林曉東、林煒傑、黃卓立、胡健良、周玉田及張皓翔;以及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前分區經理郭潤芳及其四名下線保險代理鄧浩麟、杜偉濤、黃蓮欣及梁紫穎。他們分別承認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罪名。
法官林偉權將案件押後至12月21日再訊,以繼續聽取被告求情。杜偉濤、黃蓮欣、陳家裕、林曉東、周玉田及張皓翔還押懲教署看管,其餘7名被告則獲准保釋。
廉署早前接獲有關「傀儡保險代理」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盧彥樺於2016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間,招攬包括同案被告在內多名人士,分別加入香港永明及富衛。盧彥樺向部分人士表示,他們為「傀儡保險代理」,入職後無須招納客戶。
廉署調查發現,盧彥樺串謀涉案富衛保險代理,訛稱由盧彥樺招攬入職富衛的保險代理,分別是272份保單申請的經手代理。此外,盧彥樺又串謀郭潤芳及涉案香港永明保險代理,訛稱由盧彥樺招攬加入香港永明的保險代理,分別是206份保單申請的經手代理。
由於香港永明及富衛並不知悉有關勾當,因而批准上述478申請,並分別向盧彥樺團隊和郭潤芳團隊支付佣金、獎金、花紅及津貼共逾2,200萬元及共逾2,900萬元。
廉署調查又發現,該478份保單申請主要涉及高佣金保險產品,大部分保單最終「斷供」並告失效。
案情又透露,盧彥樺要求「傀儡保險代理」收取該兩間保險公司發放的佣金等款項後,向她退還大部分金額。涉案人士其後透過23個銀行戶口,清洗涉及上述勾當的犯罪得益共約4,700萬元。用作收取上述佣金等款項的銀行戶口,事實上由盧彥樺操控。
盧彥樺丈夫兼富衛前保險代理郭浩良,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名。有關控罪則由區域法院法庭存檔。
同案另外四名被告,即香港永明前保險代理毛詠嫻及羅雅穎;以及富衛前保險代理顏梓定及江梓瑩,早前在區域法院否認串謀「洗黑錢」及串謀詐騙罪名。案件訂於2025年3月20日作審前覆核,並於5月12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