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A貨偷換42萬勞力士證物 男警盜竊罪成判囚10個月

以A貨偷換42萬勞力士證物 男警盜竊罪成判囚10個月

一名青年前年踢足球時遺失42萬勞力士名錶,事主的波友在事發後將手錶帶到警署,稱誤取手錶,惟有報案室警員涉監守自盜,以A貨偷龍轉鳳。 

28歲男警周合駿早前在區域法院被判盜竊罪成,今日(11月22日)被判囚10個月。 

法官接納被告一時貪念犯案,致失去夢寐以求職業,故將18個月量刑起點,下調至10個月。 

被告被控於前年6月26日,於長沙灣警署1樓報案室內,偷竊一隻銀色錶帶、棕色外圈、淺藍色錶面的Cally-Daytona型號勞力士手錶,價值42.5萬元。

 

(案件編號:DCCC76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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