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今天又發表無知言論,竟指「每個人出生都是赤裸裸」,故此現時市民爭取的民主,並不是與生俱來應有的。
今天(12月4日)的立法會進行休會待續議案,討論警方於旺角協助執行禁制令及處理公眾集會的手法。「元秋」不但稱讚警方表現克制,指參與佔領行動的年輕人及學生只是少數。她又引述今早的電台節目,有年輕人表示參與佔領的原因,是要爭取應有的東西(即民主普選)。「元秋」表示不認同,她說:「每個人出生都是赤裸裸,有嘅嘢係一點一滴爭取返來,咩叫應有嘅嘢?」,又認為文明社會的基礎就是法治。
其實自由、人權和民主等權利,不但是大家公認的天賦人權,即所有人一出生就固有的。另外這些權利亦受法律保障,例如中國憲法第二條就是「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第三條是「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而第三十五條更是「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至於香港的《基本法》,第二條就是「香港實行高度自治」、第二十七條是「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而第四十五條是「行政長官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現在的問題,只是有人沒有遵守法治,給予大家以上應有的權利。「元秋」的批評對象不應是年輕人,而應是中共及特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