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朱凱廸及許智峯,涉及今年議會內潑臭水事件被捕,他們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及《侵害人身罪條例》,今日(11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將押後至明年2月1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和諮詢法律意見,以及等候終審庭就另一宗涉及《權力及特權條例》案件的裁決。
朱凱廸和陳志全獲准各以1000港元保釋,涉及兩案的許智峯則准以2000港元保釋,3人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控罪書指,3人於2020年6月4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期間引起擾亂,致令會議程序中斷或可能中斷;他們並被指在會議室內,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非法及惡意施用有害物品,即含有氨和苯并吡咯的物質。
另外,許智峯亦涉及於2020年5月28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期間引起擾亂,致令會議程序中斷或可能中斷;許智峯被指在會議室內,意圖使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向他施用有害物品,即含有甲硫醇、硫化氫和一氧化碳的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