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控美聯及港置 協同制定最低佣金率涉合謀定價

競委會控美聯及港置 協同制定最低佣金率涉合謀定價


競爭事務委員會今日(11月14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控美聯集團及旗下地產代理商美聯物業及香港置業,以及5名美聯高層,協同制定代理最低佣金率,構成合謀定價。

案情指出,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間,地產代理商美聯與其競爭對手——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及利嘉閣地產有限公司(統稱「中原」),協議訂定在銷售香港一手住宅物業時,必須收取最少百分之二的實收佣金,有關做法等同固定或限制了前線代理可向物業買家提供的最高佣金回贈(俗稱回佣)水平。由於回佣是影響買家在購買物業時,最終需支付多少金額的一個元素,因此競委會有合理因由相信,有關安排構成屬嚴重反競爭行為的合謀定價,及/或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競爭條例》下的
「第一行為守則」。

早於2023年1月初,競委會已留意到有傳媒報導指,四間地產代理商各自於相若時間發出內部通告,指示其代理從2023年1月1日起,必須在一手住宅物業交易收取最少百分之二的實收佣金。競委會因應有關報導,發出了新聞稿2表示關注,並接觸有關各方了解事件。競委會收集有關資料後,認為有合理因由懷疑違反《競爭條例》的行為曾經、正在或即將發生,於是正式展開調查。

在調查過程中,中原根據競委會的《為從事合謀行為之業務實體而設的寬待政策》申請寬待,全面與競委會合作,以換取競委會不對中原及其高級人員或僱員展開任何法律行動。由於中原符合《寬待政策》的所有相關要求,包括對競委會的調查提供重大協助,競委會與中原簽訂了寬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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