撐警楊明涉酒駕車禍被控3罪 下月6日提堂

撐警楊明涉酒駕車禍被控3罪 下月6日提堂


今年8月8日凌晨,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車禍,一輛平治房車往中環方向落斜時懷疑失控撞欄,肇事司機為撐警藝人楊明(本名林明樂)。他當時滿身酒氣,要由兩名警員攙扶上救護車。

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控告楊明三項罪名,包括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及不小心駕駛,案件將於11月6日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楊明出院後接受《東張西望》訪問,指他當時駕車返工作室,稱事發一刻「搶一搶軚」,撞車後「斷咗片」,短暫無了記憶。他指當時比較暈,不太清醒狀態,所以那一刻可能做不到酒精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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