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你好大膽!

林鄭,你好大膽!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日前在立法會上,談到鉛水事件,說「有膽承認制度有不足」,作為政府高官,指出制度不出之處並加以完善,應是理所當然,我不明白這是甚麼勇敢的事,難道你當了自己是斯諾登,竊漏了什麼高度機密?

但你的確是大膽,把整件鉛水事件的責任推到虛無的制度上,沒人需要負責。假如我殺了人,然後說這是社會的錯,不用坐監,你說荒不荒謬?堂而皇之地把政府的無能,扭曲成自己的英勇事跡,一如以往把香港市民當成白痴,你的確是大膽。

鉛水事件中你看到的只是有人製造矛盾,誇大問題;你看到官員被逼飲鉛水受辱,但卻看不到長期飲用鉛水的市民受着同樣的委屈。你有膽維護政府的尊嚴,卻沒膽為香港市民的尊嚴發聲。但你不要忘記,政府是港人的代表,港人尊嚴盡失,政府何來尊嚴?

林鄭,你大膽之處,在於公然侮辱香港人的智慧,踐踏香港人的尊嚴。話雖如此,你還不於完全地厚顔無恥,至少你說「官到無求膽自大」時,自己也忍不住笑了,這方面你倒要跟老闆689好好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