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一篇報道,以一位「十一海難」家屬為故事主角,故事主角古太是一位天主教徒,她在這大半年一直希望討回公道,令犯錯的人受處分。故事以「寬恕」和「追求公義」為衝突點,塑造一種非此則彼的印象。故事把古太塑造成一個為了爭取公義,不惜違背耶穌教導的犧牲者。事實上,這種印象塑造,把天主教徒塑造成為「應該息事寧人」,是相當相當之可恥的。
寬恕,的確是耶穌基督明確的教導。但究竟寬恕是甚麼,其實二千年來教內教外也討論不絕,有人說寬恕就是忘記、有人說寬恕就應該既往不究、有人說寬恕就應該忍氣吞聲,而我說,寬恕就是不懲罰。而這種「不懲罰」,是個人情操。當年柴玲的「寬恕論」說她「原諒鄧小平和李鵬等」引起牽然大波,那就是因為她把個人情操,和公義混為一談,令人進一步的誤解寬恕。實際上,柴玲單方面寬恕是沒有問題的,只是,也請她不要忘記,鄧小平和李鵬等依然是一個罪人。在下引此一例,即欲說明,古太一方面寬恕、一方面繼續討回公道,並無不妥,無違基督精神。進一步說,她才是把愛和公義同時實踐的示範。
再談多一點,關於寬恕。當今教會講「寬恕」講得那麼令人討厭,是因為他們把「寬恕」貶為一種不問是非、息事寧人、家醜不出外傳的「山寨寬恕」,凡事只求客氣、和諧,不問對錯,只要和氣就好。寬恕,正正也是因為人是帶罪之身,所以才需要寬恕。古太有這樣的話:「只要他們站在法官面前,由法庭審判,就算懲罰十分輕,我也會接受」。這是正確的態度。先搞清楚對錯是重要的,而當一個被判定為有罪的人在你面前,你選擇放下石頭,那才叫寬恕。《明報》的撰題者,弄不懂寬恕的真諦,就把「寬恕」和「追討」放在對立面,是對教義的誤解,也是對古太不正確的描寫。
在日常生活中,這類事情在耶教屢見不鮮。尋問真相者,被標籤為不和諧、破壞主內肢體關係,訴諸「神才是審判者」,甚至是反過來,控訴尋真者是被撒旦利用,攻擊教會。類似的說辭層出不窮,顯出教會很怕家醜被揚出。只是,教會不是一個講「真理」的地方?為甚麼教會害怕異見?
寬恕和追討,同是美德
(圖片來源︰smh.com.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