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改為拋石海堤 路政署稱毋須申請修改環境許可證

港珠澳大橋改為拋石海堤 路政署稱毋須申請修改環境許可證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工程部分海堤的結構,由鋼圓筒改為拋石海堤一事,被質疑違反環評條款,路政署今日(9月25日)晚上發聲明回應事件,指已經將修改諮詢環保署。

聲明指,由於部分海堤的位置鄰近機場,因應機場的高度限制,承建商要在機場南/北跑道關閉時才能以大型機械(例如:大型吊機)進行建造工作。因此,部分鋼圓筒海堤的施工需配合機場南/北跑道關閉的時間表,而機場南/北跑道關閉的時間表於人工島工程開展以後有所變更,進一步限制了鋼圓筒海堤的施工。

為減少上述情況對海堤建造進度的影響,承建商於2013年根據合約機制提出工程細節的改動,將人工島西邊和南邊的部分鋼圓筒海堤改為拋石海堤,顧問工程師根據合約條款審批有關建議。路政署主要考慮到施工時間並不會因此延長,工程費用亦不會因此增加,兩類海堤結構皆屬較環保的不浚挖式建造方法,同意可按合約機制接受承建商的建議。改動後鋼圓筒結構海堤及拋石結構海堤的長度分別由約5.1公里及1公里改動至約3.6公里及2.5公里。

路政署就上述不浚挖式海堤工程細節的修改諮詢環保署,因兩種建造方法皆屬較環保的不浚挖方式,環保署認為有關工程細節的修改不涉及環評報告的改動,故不需要申請修改環境許可證,只需根據環境許可證的要求通知環保署。

2014年開展預壓荷載施工階段起,香港口岸人工島填海地上錄得不同程度的移動。路政署指在設計不浚挖式填海時,顧問工程師已考慮並預期在工程期間填海地會出現沉降及橫向移動的情況,而且建造海堤的鋼圓筒在建造期間會出現頂部橫移的現象。聲明指根據記錄,施工期間的填海地移動大致正常,鋼圓筒亦只出現頂部橫移,其底部並沒有移動,當中出現較大移動達至6至7米情況的兩個相連鋼圓筒,承建商已自費完成補救措施加固鋼圓筒附近的淤泥,確保填海地及海堤的結構安全,海堤的功能符合設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