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義再獲推薦續任終院常任法官

李義再獲推薦續任終院常任法官


行政長官李家超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就再度任命李義法官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推薦,並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八十八條作出任命。

李家超表示,很高興接納推薦委員會就再度任命李義法官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推薦。李義法官是香港最高級別法院中最為傑出和最具智慧的上訴法官之一。他享負盛名,被譽為法律界「巨人」,其司法聲望可媲美主要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最高法院中最卓越、最具資歷的法官。他對香港以至整個普通法世界的法學領域作出了重大而深遠的貢獻,誠然是香港司法機構的無價瑰寶。他感謝李義法官答應繼續在終審法院服務。

《基本法》第九十條規定,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將會就有關的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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