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17人藐視法庭案終止聆訊 律政司不提上訴但重新入稟

佔旺17人藐視法庭案終止聆訊 律政司不提上訴但重新入稟



去年11月,警方根據法庭禁制令於旺角佔領區清場,途中拘捕不願離開的佔領人士,17人被控以「刑事藐視法庭」。由於律政司於今年3月展開有關程序時疏忽,未有在14日限期內,發出通知上庭的「預約時間通知書」,及後向高院申請延期提交文件,但遭辯方反對,法官周家明於9月1日裁定聆訊終止。

經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律政司司長決定不會就該決定提出上訴,但會盡快重新提出對該17名人士展開刑事藐視法庭程序的許可申請,令法院盡快有機會決定涉案人士應否負上刑事藐視法庭的責任。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提出上訴可達致釐清相關法律觀點的目的,但這做法會令對該17人展開的刑事藐視法庭程序的最後裁定產生延遲。經平衡各方面的考慮後,律政司司長認為重新作出許可申請,而非就該決定提出上訴,最能保障整體公眾利益,包括維護司法和盡快處理事件。

發言人又指,儘管不就這個案提出上訴,律政司將來在合適的情況下,仍可能向法庭尋求就前述的法律事宜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