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求情時指,涉案警棍是被告當日在街上拾到,並無拿出來使用。裁判官指有關部解釋難以令人信服,又指該警棍延伸後長約50厘米,殺傷力大。
案情指,2019年10月6日晚上7時許,約200多人在窩打老道一帶聚集及堵路,警員在警車內警告,示威者四散時警員落車追截,並在多實道截停被告。被告被帶返旺角警署,警方在他的背包內檢獲涉案的伸縮警棍,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
2019年10月13日,全港多區發生示威衝突,一名24歲工程師於黃大仙港鐵站外,被搜出鐳射筆及膠索帶。該工程師其後被捕及...
2019年11月,銅鑼灣爆發示威,一名34歲地產經紀涉藏48條索帶,被指可用作武裝衝突等非法用途,他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
2020年5月24日,有市民發起在港島遊行,反對《國歌法》及《港區國安法》。當日一名男子在金鐘被搜出管有士巴拿及索帶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