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示威者將梁振英網誌呈堂被拒 法官稱特首發出內容不一定對

佔領示威者將梁振英網誌呈堂被拒 法官稱特首發出內容不一定對



一名38歲姓梁的無業女子,在去年10月15日佔領行動期間,於金鐘龍和道近添馬公園附近,被指不理會警方警告未有離開,被控兩項阻差辦公罪。她今日(8月12日)於東區法院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後選擇不自辯,案件押後至8月20日裁決,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被告雖然不作自辯,但就申請將一些當日的政府新聞公佈,以及行政長官梁振英於去年10月14日的網誌呈堂,但卻被拒絕,法官稱特首辦發出的聲明及內容,並不一定是對或事實。

翻查紀錄,梁振英該篇網誌曾建議佔領人士使用添馬公園,內容指「佔領人士如仍然希望集結,政府昨日已經建議他們使用面積較大而不妨礙交通和市民正常生活的添馬公園及中西區海濱長廊(中環段)、維多利亞公園大草坪和旺角麥花臣遊樂場等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