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足球賽事中,經常有一戲謔之說法,就是指執法球証是其中一方球迷,所以判決有不公情況出現。其實在香港,也經常有類似情況出現,但諷刺的是,這種事情竟發生在處理平權爭議的平等機會委員會身上。
《蘋果日報》今日(8月26日)頭條報道,指本身為基督徒的總平等機會主任的束健銘,在歧視條例檢討諮詢期間,出席基督教崇真會一個有關歧視條例諮詢、性傾向條例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討論會時,私下向會眾透露平機會在諮詢期間收到同志團體過千封意見書,但因內容相同而被計算為一個意見,所以特別提醒教友在提交意見時,要對他所提供的範本作出修改。
另外他在討論會中的發言,明顯有反同傾向,如批評現時的反歧視法是針對教會,又以早前變性人W小姐的個案作例子,指日後性小眾會以申請法援方式,向教會提出訴訟,令教會花費大量金錢打官司。
但平機會在7月展開歧視條例檢討的公眾諮詢,當中包括性別、殘疾、家庭崗位和種族的歧視法例,束作為總平等機會主任,涉嫌因個人信仰理由對外洩漏平機會內部資訊,明顯會造成同志團體在反歧視修訂中爭取平權受阻。
然而平機會發言人回應時表示,尊重束之個人信仰自由,會方不會過問、規管或控制職員參加任何的宗教活動,又指束個人同性婚姻的見解,並不代表平機會的立場,亦不影響平機會的法例檢討。而作為平機會職員,若在公開活動中透露平機會內部資訊,應事先向會方作出申請並得到批准。但束明顯是在出席討論會前未有向平機會作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