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暴動 22歲男子認罪判囚2年4個月

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暴動 22歲男子認罪判囚2年4個月


2019年8月5日,大批示威者於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聚集,一名當時年齡為19歲的男被告涉嫌淋熄催淚彈及藏起發射後的催淚彈殼,被警方即場拘捕。

被告承認一項「暴動」罪,今日(5月3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2年4個月,另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則會存檔法庭不予處理。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直接挑戰警方的驅散行動,有機會導致現場氣氛升溫,激使他人作更激烈行為,因此判刑須具阻嚇性。

現年22歲的被告被控於2019年8月5日,在沙田坳道與睦鄰街交界參與暴動,以及管有彈藥,即投擲後的手拋式催淚彈殼及催淚彈發射後的彈頭。

案件編號:DCCC 58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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