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燒五星旗判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

男子涉燒五星旗判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


去年9月21日「屯門公園再光復」遊行中,一名21歲男子涉與他人在屯門大會堂外,焚燒及踐踏五星旗。他早前承認侮辱國旗罪,上月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今日(5月4日)表示,決定就該案申請刑期覆核。

律政司回覆查詢時指,在詳細考慮案情及適用法律原則後,已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04條向法庭申請覆核刑罰。

今次是律政司第二次就侮辱國旗的案件,提出刑期覆核。去年9月,另一名21歲男子在沙田涉及侮辱國旗案,原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經律政司覆核之後,改為即時入獄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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