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4月14日)落案起訴1名警長及3名警員,控告他們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涉嫌就一宗販運毒品案的刑事調查,揑造搜屋紀錄。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該4名警務人員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被告為馮孝聰,45歲,警長;以及林耀然,38歲;羅學鍵,32歲;及葉家豪,31歲,同為警員。他們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三(4月2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
4名被告於案發時駐守屯門警區一個特別職務隊,主要負責調查區內涉及危險藥物、賣淫活動及非法賭博的罪案。根據被告的記事冊紀錄、證人供詞及調查報告,馮孝聰於2018年3月14日黃昏率領上述特別職務隊成員,在屯門展開一項反危險藥物行動,3名同案被告亦有參與。1名男子在行動中被捕,他身上有5包氯胺酮,而報稱其住所其後遭搜查。該名男子於2018年3月15日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
4名警務人員現被廉署控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指他們涉嫌於2018年3月15日至4月3日期間,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上述販運毒品案調查期間,作出有關進行搜屋的虛假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