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1日,亦即太子站831事件發生兩個月,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聚集,期間一名24歲男子在旺角西洋菜南街和亞皆老街交界附近,拾起催淚彈殼並擲向警方,準備再次投擲時被警方拘捕,並被搜出防護裝備。
被告被控參與非法集結,今日(4月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7個月。
裁判官指,當晚非法集結維持最少兩小時,期間有人掟磚、汽油彈,並用鐳射筆照射警員,增加案情嚴重性,判監是唯一選擇。
24歲被告被指於2019年10月31日,在西洋菜南街與亞皆老街交界附近,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