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催淚彈誤中單位引致火警 醫生入稟向警方索償672萬

指催淚彈誤中單位引致火警 醫生入稟向警方索償672萬



一名醫生指控2019年11月中理大圍城期間,警方誤發兩枚催淚彈到其尖沙咀住宅及診所單位內,催淚彈產生的熱力引起火警,昨入稟高等法院向警方追討逾672萬賠償。

原告為梁錦聰,被告為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提到,2019年11月18日早上警方誤發催淚彈,將其中兩枚射進尖沙咀柯士甸道豐樂大廈一樓兩單位內,引起火災,造成嚴重破壞。

入稟狀引述消防處信件,指火警由催淚彈產生的熱力,點燃單位內易燃物品引起,故向警方索償損失及相關開支。

案件編號:HCA193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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