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催淚彈殼被控無牌管有彈藥 男記者罪成准保釋候判

拾催淚彈殼被控無牌管有彈藥 男記者罪成准保釋候判

2019年11月,一名男記者於西灣河港鐵站被發現收集多枚使用過的催淚彈殼,並藏有萬用刀、𠝹刀等物品,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罪。

案件今日(6月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名成立,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則不成立。

案件押後至7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被告准保釋候判。

控罪指27歲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西灣河地鐵站B出口管有彈藥,即共38枚催淚煙彈殼、彈頭或彈皮,而他沒有該些彈藥的管有權牌照。他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即在同日同地管有1把瑞士多用途工具、1把𠝹刀、1把剪刀、7條膠索帶及1個打火機,意圖用作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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