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不滿「疫苗通行證」措施,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將商場和食肆等「基本民生的戰略場所」剔出。
高院原訟庭今日(3月30日)開庭處理,法官高浩文聽罷雙方陳詞後,駁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成為首宗同類覆核被拒的案件。
申請人為市民羅綺媚,沒有律師代表,聆訊以視像方式進行。答辯人是行政長官、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與創新及科技局局長,由律政司代表。
申請人親自陳詞表示,不打疫苗根本無法做正常人,更因很多公司要求員工打針,令她難以找工作。
律政司代表就指,申請一方並無解釋為何不能接種疫苗,而事實上,沒打針的市民可以到戶外檔口或網上購買,不影響其基本生活,代表強調本港疫情嚴峻,通行證有助保障公共衞生,何況政府會定期檢討安排。而通行證只是暫時性措施,期限會在今年12月31日屆滿。
案件編號:HCAL 1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