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鳩嗚」被捕市民脫罪 揭黑警企圖「砌生豬肉」

「鳩嗚」被捕市民脫罪 揭黑警企圖「砌生豬肉」



雨傘革命後,不少市民到旺角「鳩嗚」延續抗爭,期間警方多次以粗暴方式驅趕參與人士,如以警棍毆打途人,又胡亂作出拘捕,不少惡行被市民及媒體拍下廣傳。當日警方已接獲不少投訴,被指濫權或觸犯警例,然而在不透明的監管機制下,投訴被冷處理,結果警方有持無恐,在近期處理反走私客行動時,繼續以暴力方式對待示威者。然而隨著一些「鳩嗚」時被捕人士案件的審訊開始,警方對抗爭者之濫捕情況,也相繼陸續曝光。

一名被指參與「鳩嗚」而被檢控阻差辦工之男子施國雄,3 月1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時,因警員證供前後不一,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控方指施在去年12 月1 日凌晨,於旺角通菜街和亞皆老街交界阻差辦公。警員李志雄作供時聲稱,當晚看見施在旺角馬路上徘徊,曾勸他返回行人路,但施未有理會,又指施曾高喊「我要真普選,我要佔領呢條馬路」。李更指當日拘捕被告時,對方甩開其手臂,結果要與同事合力制服被告。

但辯方律師指出,李志雄在口供曾聲稱案發時用手擋住被告,而非捉住被告,更沒有提及被告曾喊過甚麼口號,故認為李之口供前後矛盾。李隨後承認疏忽,又以疲倦、自己「文筆唔好」為由作為解釋,但辯方律師認為李所述的拘捕過程「全屬杜撰」。

被告出庭自辯時,則稱當晚只是因為牙痛,才到旺角買止痛藥,並非參與示威,其後在馬路拾回混亂時被踩甩的拖鞋時,被警員無理拘捕及帶上警車,被告指落警車時,無人回應誰拘捕他,直至一名白衣警向警員李志雄表示:「你今日未開齋,你做呢個啦」,李才告知被告因阻差辦公而被捕。被告作證時又指,落口供時李曾與女警商討「要夾番啲時間」,即採用甚麼拘捕時間和帶返警署時間較為合理。

其他案件消息,3 月13 日另有一襲警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一名19 歲學生羅偉邦,被指在去年11 月25 日於旺角佔領區被清場期間,襲擊一名警署警長,庭上辯方律師也對該名警長之口供前後不符作出質疑。聲稱被襲的警長陳耀倫作供時指,當日勸止另一位示威人士叫囂時,踩到被告於佔領區之營帳,被告其後用營帳打他,又用右腳踢他左腳,令他手部及腿部受傷。但辯方律師指陳作供時所描述之受傷位置,與驗傷報告記錄有出入,又指陳未能清晰描述看到被告提腳踢他,而羅用以施襲的營帳也沒有呈上作證,質疑其口供的準確性,案件押後至3 月23 日裁決。

在警方濫權濫捕的情況下,雖有被捕人士在審訊期間得以脫罪,但也浪費了不少時間和金錢去應付司法程序,而且被捕人士也要承擔沉重壓力,而這些無理和不公的指控,卻同時在浪費著納稅人金錢,也讓市民的血汗錢,成為了中共的維穩費。

(原文刊於第二十八期《熱血時報》,於2015年3月22日免費派發。請支持文化抗共,訂閱《熱血時報》:http://www.passiontimes.hk/?view=reg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