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同意廢除死刑 替代刑罰至少監禁30年

馬來西亞同意廢除死刑 替代刑罰至少監禁30年


馬來西亞負責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的首相署官員表示,內閣已同意廢除強制死刑及無期徒刑,替代刑罰是監禁至少30年及最長40年,以及至少12下鞭刑,法案下周將提交國會。

當地負責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的首相署部長阿莎麗娜在國會表示,上周內閣會議同意廢除強制死刑及無期徒刑,無期徒刑不再是死刑的替代刑罰。

她說,大馬政府將於本月27日向國會提交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及重新檢討死刑、無期徒刑法案,允許聯邦法院重新檢討已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案件。

她又稱,強制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替代刑罰可溯及既往,新法案預計將影響先前已在法庭完成上訴程序,正在等待行刑的957名死刑犯及正在服刑的無期徒刑犯。

不過,她也強調,新政策是更改刑罰而非完全廢除死刑,並賦予法官判決時有更大的裁量權。

儘管馬來西亞自2018年起暫停執行死刑,但目前仍有多項罪行屬於強制死刑,包括謀殺、販運毒品等。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