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周三(3月20日)在瑞士日內瓦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55屆會議,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發言。
張國鈞發言時提到,香港的立法機關剛通過《基本法》第23條的法例,以履行香港早就該履行就維護國家安全自行立法的憲制責任。
他指每個主權國家都擁有制定法律以維護其國家安全的固有權利,包括中國。許多國家都根據自身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和需要,制定了一系列的國家安全法律。美國至少有21部有關法例,英國至少有14部,加拿大至少有9部,而新加坡至少有6部。
他說,《基本法》第23條立法,在當今日益複雜的地緣政治中,會更好地保護國家免受對國家安全的真實威脅。該法例完全符合國際法和國際慣例的原則。他批評一些國家和組織就此作出的評論,完全無視了基本法理和事實,只不過是反映了雙重標準和歪理。
他又稱,該法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都依法受到保護。這項重要原則構成該法例的一個基石,並在其中明文列出。
他指出,新法例也嚴格遵循法治原則。法律明確和清晰,並訂明適當的例外情況和免責辯護,市民不會誤墮法網,立法工作得到了香港社會非常廣泛的支持。
他認為任何抹黑或破壞第23條立法的企圖,充其量是基於錯誤的理解。他深信此法例將為香港帶來穩定和繁榮的前景,且一如既往地,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亦得到充分保障。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