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阮民安涉嫌在社交媒體發布言論,作出煽動意圖行為,他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日(2月17日)被解皇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裁判官鄭念慈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4月14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檢查被告手提電話、銀行紀錄、生意文件等資料,控方不排除稍後會增加控罪及加控其他人士。裁判官拒絕被告保釋申請,下令阮民安還押候訊,他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將於下周五(2月25日)處理。
41歲被告阮民安,被控於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間,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表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述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案件編號:WKCC 626/2022
(圖片來源:阮民安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