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老屈智障男誤殺 警指揮官冀事主家屬「盡快放低」

回應老屈智障男誤殺 警指揮官冀事主家屬「盡快放低」


警方老屈智障男誤殺放狗老翁,在拘留期間不讓事主服食藥物,在錄取口供時沒有安排其家人或社工陪同,涉嫌違反警方的相關指引和程序,日前事主家人更召開記者會,要求警方作出道歉,還他們一個公道。新界南總區指揮官呂漢國今早(5月12日)接受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時,被問到會否向事主和家人作出道歉時,呂只是表示十分明白到事主及其家人之感受,希望向家屬送上祝福,希望他們能夠盡快放低事件中一些不愉快的經歷,重歸正常生活。

當被主持人再次要求作出道歉時,呂漢國表示警方在完成檢討後,看有何改善之處,然後再在這方面作出考慮。呂又強調警方絕對唔會「賴貓」,但需要給予時間警方完成檢討,看看相關同事在處理案件過程中,有否跟足程序辦事,抑或是程序上的不足,在得出結果後才能作出回應。呂又指暫時投訴警察課暫未收到有關投訴。

對於有指警方為智障事主錄取口供時偏頗及有引導性,呂漢國表示會對智障人士錄取口供方法進行內部檢討,研究是否在安排家人或監護人在場之外,再安排精神科專家在場協助。

當被問到為何警方在到訪院舍後,已得知事主在事發時一直在院舍,仍計劃起訴事主誤殺,呂則表示警方在要求院舍提供一些記錄,如閉路電視之錄像,來作進一步引證,而過程花了一些時間。而基於案件之嚴重性,以及當時事主已被拘留近48小時,警方在綜合有關資料和證據後,負責案件的警員才提出暫控當事人誤殺之決定,但這不等如即時停止任何調查工作,相反是繼續調查由事主家人提出的證據。

對於當事人兄長投訴曾向警方提出要求,安排事主服藥,但警方卻不作出安排,呂解釋事主當時未有提出,也未有見不適,故未有作出安排。而現時之規定是必須事主自行提出,故警方會再檢討可否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