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之時,於面書偶然見到一封由中文大學學生家長寫給中文大學校長段崇智的公開信,當中提及中大校訓「博文約禮」,直指「博文約禮」之意乃「廣泛學習,遵守法紀」,並以此指責段崇智不配當中大校長云云 - 全因為他發聲明指濫用職權施暴的警察必須譴責,而且心痛學生遭遇,並指出政府必須調查此事而已。
身為中文大學聯合書院校友,眼見這被扭曲意思的「校訓」,不禁搖頭輕嘆,想來這些家長多因中文大學之名牌效應而讓子女入讀,又或根本純粹假託中文大學學生家長之名來混水摸魚而已。
「博文約禮」出自《論語•雍也第六》,並見於《論語•顏淵第十五》:「子曰: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
何為「文」?《春秋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記載「金。」另外,《逸周書》的〈諡法〉亦云:「經緯天地曰文。道德博厚曰文。勤學好問曰文。慈惠愛民曰文。愍民惠禮曰文。錫民爵位曰文。」,「文」於此處中可非只是學習之意。明代大儒王守仁(王陽明)對此已有最詳盡的解釋,節錄其《傳習錄》如下:愛問:「先生以博文為約禮功夫,深思之,未能得,略請開示。」
先生曰:「『禮』字即是『理』字。理之發見,可見者謂之文;文之隱微,不可見者謂之理;只是一物。約禮只是要此心純是一個天理。要此心純是天理,須就理之發見處用功。如發見於事親時,就在事親上學存此天理;發見於事君時,就在事君上學存此天理;發見於處富貴貧賤時,就在處富貴貧賤上學存此天理;發見於處患難夷狄時,就在處患難夷狄上學存此天理。至於作止語默,無處不然。隨他發見處,即就那上面學個存天理。這便是博學之於文,便是約禮的功夫。博文即是惟精,約禮即是惟一。」
簡單的解釋,「禮」就是「理」,亦即「天理」,「理」顯現可見為之「文」,「文」隱而不見的稱為「理」,「文」、「理」本為一物,互為表裡。「文」就是事情、就是經歷、就是生活,「禮」是這些事情經歷生活中存在的「天理」。「博文」即從萬事萬物及廣泛的經歷中,領悟如何存養「天理」,以達至精至純,無其他雜念;「約禮」勇用「禮」的精神去約束人的思想,以達到與「天理」合一。所以「博文約禮」,就是要懂得何謂「天理」、「良知」、「仁」、「義」。
當初中文大學接受新亞書院建議用「博文約禮」為校訓,當中「禮」之意思,早已表明並不等於「遵守法紀」!根據記錄,禮有隨時而變之儀文,亦有萬世不變之精要,故《禮記》曰:「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所謂「禮」,乃「仁義」之心具體落實的行為,而非「遵守法紀」!「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八佾)之謂也。
再者,孟子《梁惠王篇下》有云:
「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
孟子對曰:「於傳有之。」
曰:「臣弒其君,可乎?」
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
君臣之所以為君臣,是因為「君君、臣臣」,如果君不君,則臣再非臣,他們的角色自然逆轉。而這變化的核心即所謂的「人性」,亦即「仁義」。一個戕害仁義的君主根本不配擔任君主,他根本只是「獨夫」(即「一夫」),既是殘賊仁義,反「禮」的「獨夫」,那當然是可以討伐的,而且是絕對要討伐之。
而事實證明,現今政府與其差役正正是「君不君」的「獨夫」,喪失以「仁義」為內涵之「禮」;市民群起而討伐並無過錯,更何況他們只針對政權與助紂為虐者!
市民學生俱因現今經歷而喚醒仁心義舉,保存天理,與天理不容但有權有勢的流氓政權和殘暴不仁的衙差對抗,不正正就是顯現出「博文約禮」的真正意義嗎?
連「博文約禮」真正含義也未曾弄清,便信口雌黃,中大人有這種家長,筆者真心感到遺憾,你會是其中一位家長嗎?希望不是。
(編按:本文刊載於熱血時報印刷版第76期。熱血時報印刷版訂閱連結:http://www.passiontimes.hk/4.0/regform.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