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8歲少年涉嫌於去年10月13日,在港鐵觀塘站外以利器割傷一名警員頸部,案件今日(1月2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男生原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方申請修改控罪,被告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有意圖而傷人罪。
控方申請案件押後至3月2日再訊,以作轉介往高等法院的交付審訊程序,期間被告要繼續還押。
控方早前申請要求隱去受傷警員的身分,以X代替。裁判官何俊堯拒絕頒令,指申請多餘,又提到警方安排受傷警員高調受訪,又向法庭申請匿名,認為取態矛盾。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10月13日,在港鐵觀塘站A1出口天橋,企圖謀殺軍裝警員梁兆祥,意圖使梁兆祥身體受嚴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