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寵物美容院虐犬案提堂 28歲女東主獲准保釋5月再訊

大埔寵物美容院虐犬案提堂 28歲女東主獲准保釋5月再訊

上星期六(1月18日)網上流傳多條大埔寵物美容院虐狗片段,警方同日拘捕一名28歲女子,涉及4宗發生於去年8月至10月在大埔寵物店內發生的殘酷對待動物案。該名28歲女子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今日(1月20日)下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18日再訊,以待警方繼續調查,被告獲准以1萬港元保釋,期間不可接觸前任或現任僱員,以及前顧客。 

控方透露,被告為涉案店舖的東主,近日有人在社交媒體上載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曾用藤條等打動物,警方於是拘捕她。 

控罪指,28歲被告貝柳螢於2018年5月至2019年10月期間,在大埔翠怡街御犬舍內,虐待一隻牧羊犬、一隻柴犬和兩隻貴婦犬。 

警方表示,殘酷對待動物屬刑事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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