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去年大埔警署縱火及襲警 3中學生表證成立押後陳詞

被控去年大埔警署縱火及襲警 3中學生表證成立押後陳詞


三名中學男生涉嫌2020年4月在警署外投擲燃燒物品,被控縱火及襲警等罪。

控方今日(9月8日)在區域法院完成舉證,法官林偉權裁定表面證供成立。三被告決定不自辯,案件押後至9月25日,讓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

案情指,三人在2020年4月1日用火損毀大埔新界北警察總部外牆及大閘,及罔顧一名的生命會否受到危害。其中兩人早前已承認在同時同地分別襲擊一名警長及一名高級警員,並承認縱火損壞財物,但否認罔顧警員生命會否受到危害;另一人則否認控罪。

案件編號:DCCC 803/2020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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