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要講述的,就是上期貓民專欄的主角,受傷的貓咪「波仔」。筆者毫無經驗,第一次參與熱血貓民的行動,就是去捉波仔。當日懵懵懂懂地跟隨義工去貓舍取工具,包括貓籠、食糧等,雖然物資不多,但都比較大型,需要四個人搬運。
到達地點後,我們立即在暗角設置幾個貓籠,靜候波仔出現。在等待過程中,得知原來義工早於一星期前,每日視察並嘗試與波仔建立關係,及後才計劃今次行動,務求一擊即中 - 若波仔洞悉捕貓籠是個「陷阱」,牠以後都不會再「中計」;往後就可能要用網或布去捕捉,但考慮到波仔前肢受傷變型,深怕若用網捕捉波仔會令牠掙扎受傷。
天色漸黑,波仔終於現身,坐在遠處,靜靜觀察;即使平日餵食的姨姨來到,牠都不為所動。於是,我們打算請姨姨走向「機關」附近餵食以吸引波仔前來,卻被她一口拒絕 - 她表示,波仔習慣吃某一款的乾糧,並能分辨出籠裡的食物不是她一直吃的那款。因此,我們請姨姨將波仔常吃的乾糧放到貓籠裡,可惜「機關」亦隨即在牠眼前暴露,戒心重的波仔最後都沒有走進去吃東西。
救援動物時,往往都有很多考慮和限制。以是次行動為例,由制訂最適切的捉貓方案,到與其他貓義工磋商及合作,每一個情況都是獨一無二;有時候更需要遊走法律的灰色地帶,不可張揚。
即便如此,每次救援的付出都抵不過被迫流浪的動物所受之創傷。未有融入流浪貓群的波仔,估計就是被人遺棄;幸而,牠已完成治療及成功被領養。
貓民謹此呼籲大家,領養不棄養,棄養即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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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本文刊載於熱血時報印刷版第88期。熱血時報印刷版訂閱連結:http://www.passiontimes.hk/4.0/regform.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