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真相後才販賣愛心,未為晚也

了解真相後才販賣愛心,未為晚也

一個昂藏七尺,體形碩大壯健如一般成人無異,卻報稱只得 12 歲的巨童,在中國大陸出生時由於遭雙親遺棄,外婆將其托於親戚家寄養。9年前該巨童再遭親戚棄養,於是外婆透過其他人的身份,替小孩申請雙程證來港。証件過期後,巨童便一直匿藏於外婆家中9年之久。外婆基於某些外來因素(甚麼原因?重要嗎?),決定領其孫子投案。及後,工聯會出手協助巨童,非但領得行街紙一張,同日更到某小學作入學評估,只要入境處最終批予巨童居港權利,巨童即可馬上入學。

如果,這是一段電視/電影的情節,閣下會否質疑當中無稽而反駁之處?不幸的是,這是活生生的、於香港發生的真人真事。更不幸的是,有一部份香港人,竟對這對『婆孫』同情起來。

素來予人『冷漠無情』感覺的香港,竟然仍有這麼多愛心泛濫的人,可喜?可悲?

當然絕大部份香港人都會認為:馬上將這無港人身份的巨童遞解出境!而以假証件帶巨童到港的外婆,亦要負上相應的刑責。法律不外乎人情?將當年的雙非兒童莊豐源拿來混為一談?莊豐源最少都有雙親,能証明是雙非;那巨童呢?怎証實他身份?誰有辦法有本事有能耐証實他身份?

早前轟動香港的二千八百萬綁架案,多名潛逃內地的綁匪,不消幾日就全被緝拿。中港兩地警方更揚言案件已偵破,效率之高,只怕冠絕全球。巨童不知父母是誰?不要緊,外婆只怕不致老人痴呆,女兒女婿的名字樣貌,生下巨童時當下的住處、生活環境等等,多多少少總有印象吧。尚有線索可尋,怎會難到破案率冠絕全球的中港兩地警方?

反正『外婆』親口確認自己如何以非法途徑帶巨童來港,那麼犯了法,受刑責,天經地義吧。於這大半年的香港,某些團體經常以『嚴正執法』作口號,現在,人呢?講句公道說話吧。

對比工聯會是次何等居心、香港是否從此復現抵壘政策;既然凡事有法可依有例可循的話,慢慢來,不要急,搞清楚事實真相,才討論人情冷暖世態炎涼也不遲。

至於明明連日報章新聞均有刊出該巨童的名諱,何以一直沒有寫出來?

你確定那名字是真的?我就有所保留了。

(TVB 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