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醒市民,違例泊車以及19項與道路安全和交通擠塞相關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已調整,將於元旦日起生效。
提高有關定額罰款的議案已於今年7月30日獲立法會通過。《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237章)下違例泊車的定額罰款額,由320元調高至400元;以及《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240章)中,19項與道路安全和交通擠塞相關的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額,由現時320元至1,000元不等,調高至480元至1,500元不等。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違例泊車及多項交通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已31年未有調整。與其他地區相比,香港現行的罰款水平明顯偏低,其阻嚇力因通脹影響而逐漸減弱。為應對部分交通違例數字持續甚至上升的趨勢,適度調整相關罰款金額將有助加強保障道路安全和交通暢順。與此同時,政府會繼續致力增加泊車位供應,以回應公眾的泊車需求,並加強道路安全的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