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 元旦日起實施

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 元旦日起實施


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計劃免入息審查,市民每月的公共交通開支若超出400元,政府會為超出400元的實際公共開支提供25%補貼,補貼金額以每月300元為上限。此外,市民可於計劃下繼續受惠於政府及各公共交通營辦商所提供的各類公共交通費用優惠計劃。
 
計劃涵蓋港鐵、專營巴士、綠色專線小巴、渡輪、電車,以及由運輸署批准納入計劃的指定紅色小巴、街渡及提供居民服務(邨巴)或僱員服務(員工巴士)的非專營巴士服務路線。

獲准納入計劃的紅色小巴、街渡、邨巴及員工巴士路線,會在其車輛或船隻當眼處及其八達通讀寫器上展示計劃的標誌。
 
每月補貼金額將按每張八達通所記錄的實際公共交通開支計算,一般而言,市民日常使用八達通支付計劃涵蓋的公共交通費用會被自動記錄,市民無須預先登記。以八達通直接購買或編錄於八達通內的指定車船票費用同樣會被自動記錄。以現金或八達通以外的任何支付方式購買的指定車船票,則只須進行簡單登記,將相關費用與八達通紀錄掛鈎,便可作計算計劃下公共交通開支總額及補貼金額之用。
 
市民將可由2019年2月16日起領取一月份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市民可透過在各個港鐵站、輕鐵客務中心及指定渡輪碼頭設置的「補貼領取站」,以及全港任何一間7-Eleven便利店、OK便利店和惠康超級市場的收銀處、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或八達通服務站,以八達通輕拍閱讀器,將補貼儲入八達通內。領取每月補貼的限期為3個月。往後,市民在每個月16日起可以同樣方式領取上一個月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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