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灣仔暴動罪名不成立 5人違禁蒙面法還押候判

前年灣仔暴動罪名不成立 5人違禁蒙面法還押候判


前年10月6日,灣仔有反對《禁蒙面法》的示威,多人被捕,其中5人被控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5人今日(12月22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名不成立,至於違反《禁蒙面法》罪,1人早前已經認罪,另外4人被裁定罪成。

3男2女被告介乎15至26歲,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1日判刑,5人要還押候判。

案情指,2019年10月6日,當局實施《禁蒙面法》後,5名被告在灣仔杜老誌道,及軒尼詩道與史釗域道,及堅拿道西一段路參與暴動,並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案件編號:DCCC 101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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